1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,研究校企合作政策和管理机制,确保实现校企深度融合,可持续发展;
2、负责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,不断创新产学合作的体制和机制,制定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3、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校企合作工作,制定集团年度校企合作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;
4、负责开发校企合作项目,完成校企合作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。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管和监督。及时解决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;
5、负责审批、协助、服务各区域开发校企合作新项目,协助校方完成专业申报、学费报批、审计和专业评估等材料的准备;
6、负责定期调研校企合作运行状况,对校企合作院校进行跟踪、督查、协调、评估、考核;年度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分析、总结,真正发挥校企合作在院校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中的作用;
7、负责与各合作院校招办沟通、协调招生工作及招生相关的信息交流;
8、及时了解、掌握招生政策,负责做好招生工作的服务、协调、政策解释及相关事项;
9、制定和落实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;
10、负责制定集团年度招生计划,并协助各区域落实完成招生计划;
11、负责指导各区域招生业务工作、制定招生宣传方案,确保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;
12、负责组织、策划和审核招生宣传资料、协助合作院校制定招考方案,配合院校完成招生宣传、咨询等工作;
13、负责构建院校与民航体检鉴定中心的桥梁,服务于合作院校专业的体检工作,从而提升合作院校的生源质量;
14、协助合作院校做好录取、新生报到工作;
15、负责收集、整理合作院校招生工作信息,并总结、分析、推广招生工作经验,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。